本校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纪工委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纪工[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学习和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以下简称“摘编”)是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尤其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摘编》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创新学习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认认真真学、结合实际学、分层分类学,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努力提高学习成效。
二、学习对象
本次《摘编》发放对象主要包括全体校领导、全体党委委员、全体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全体科级干部、基层纪检委员、特邀监察员、纪委办、监察处以及人财物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目前,学校已为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人员订购《摘编》,《摘编》已发至学校收发室各单位信箱,请各单位及时领取并发放给学习对象,具体发放对象及发放数量见附件。
各单位也应结合实际,根据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把握党风廉政宣传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自行订购《摘编》并发放给相关人员学习。
三、学习形式
《摘编》的学习采取自学、汇报交流、督促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统筹安排召开《摘编》学习专题汇报交流会,原则上汇报交流会应在2015年6月30日前召开,会议召开后5日内上报组织学习情况的有关书面和电子材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宣传引导、汇报交流会情况和学习效果等。纪委办公室对学习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将各单位组织学习情况在校纪检监察网站进行通报,对组织和执行学习《摘编》不到位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
四、其他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6718706,86718703,组织学习情况材料电子版请直接发送至:jiweiban@nufe.edu.cn。
附件:《摘编》发放对象明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