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节日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08  访问次数:

本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优良党风带校风促学风,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精神,以及省纪委《关于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苏纪发[2012]1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节日期间加强全校师生员工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师生排忧解难。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刻领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精神,本着教职员工为学生服务、干部为群众服务、全校师生员工为学校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原则,凝心聚力,切实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群众,千方百计为师生排忧解难。各部门要做好节日慰问工作,对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困难职工和因病住院人员等进行慰问。

    二、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要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和奢侈享乐,切实本着简约、简朴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严禁使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滥发各种名目的津贴、奖金或实物等。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参观、考察、培训为名的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劵、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

    三、严格预防和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政治纪律,不参加各种非法活动,不做有损党员形象的事情。严格预防和严肃查处党员各种违纪行为,一旦发现苗头,及时进行纠正、教育与惩治。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节假日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积极贯彻落实。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政治责任,带头廉洁自律。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明知故犯,顶风违纪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学校将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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