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访问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现将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苏教办监〔20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中共南京财经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苏教办监(2013)7

关于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各高校,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最近,中央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省纪委也印发了《关于加强监督检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苏纪发﹝20138),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纪委规定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现就严格执行中央纪委、省纪委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明令禁止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是中央纪委继禁止中秋国庆送月饼送节礼之后,反对“四风”的又一具体要求,是以行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务实举措。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加强宣传教育,统一思想认识,做到早提醒、早教育,确保中纪委、省纪委的通知精神尽快传达到每一位职工,做到人人皆知。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严肃的纪律规定。各地、各单位、各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责任,抓好落实,做到令行禁止。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纪委通知要求,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得公款报销。已经签订印制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协议的,立即取消协议。

    三、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对中央纪委、省纪委通知要求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主动检查、明察暗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凡违反规定的,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中纪委、省纪委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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