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十八届中纪委历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根据《南京财经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具体要求,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学校各单位中层副职以及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中层副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
1.各单位中层副职干部《责任书》的责任内容由学校确定和印制;
2.各单位中层副职干部与本单位党政负责人共同签订《责任书》;
3.《责任书》一式三份,责任人、责任人所在单位、学校纪委办公室各执一份;
4.请各部门于2014年11月19日前至纪委办公室(仙林校区行政楼813室)领取印制好的《责任书》;
5.各部门将签订完毕的《责任书》进行汇总,于11月28日前报送一份至纪委办公室。
二、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
1. 工作人员签订《责任书》的范围包括:各单位全体科级(含副科级)干部、各单位涉及人财物等环节和岗位的部分乃至全体人员;
2.工作人员《责任书》的责任内容由各单位根据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自行确定;
3.各单位工作人员与本单位分管领导签订《责任书》;
4.《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各执一份。
三、其它事项
未尽事宜,请与纪委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028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