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原原本本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5月29日下午,校纪委在仙林校区行政楼16楼会议室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条例》原文研学”系列活动第四场专题联学。人事处、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后勤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等部门党员代表以及会计学院学生党员代表参加联学。会议由纪委办公室主任丁书俊主持。

会上,张林子同志领学了分则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九十四至一百二十一条,在比照《条例》原文,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基础上,将违反廉洁纪律行为概括为九个方面,并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解读,帮助大家更为深入理解和把握新修订《条例》。
审计处莫兰、财务处李建金、人事处孔一清、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葛雷、信息化建设管理处郑鹏程、后勤基建处李灿灿、国有资产管理处程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以及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疑惑进行交流发言,与会同志们展开热烈讨论,并就有关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如何防控廉洁风险、践行廉洁纪律进行了深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