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周讲(三十九)党纪学习教育原文研学之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专题
  发布时间:2024-06-24  访问次数:

为强化原原本本学,推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脑入心,教育引导党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6月24日上午,校纪委在行政楼818会议室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条例》原文研学”系列活动第六场专题研学。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本次研学。

会上,汪隽同志领学了分则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的处分规定第一百三十至一百四十九条的内容,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的基础上,围绕工作失职失责行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泄露组织秘密行为、涉外工作违规行等五个方面,进行了重点提示和解读,帮助大家更为深入理解和把握新修订《条例》。

领学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本次学习章节,结合自身实务经验,展开了交流研讨。参会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学习注重“两个联系”,一是注重联系具体工作,深入阐释《条例》字面意思和字后内涵的逻辑关系,推动理论向实践的转化。二是注重联系《条例》前面章节的相关内容,在辨析和比较中加深理解、融会贯通。作为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真正将党纪国法刻印在心,自觉置身于纪律规矩之中,以铁的纪律来规范言行,以良好的作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纪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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