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各单位: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特约监察员工作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南财大党字〔2021〕3号),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批准,聘任(排名不分先后)蔡荣、吴迪、孟浩、庄唯、王爱华、陈红梅、陆颖健、陈小文、雷鸣、李冠艺、范雯、张帆、张小荣、周燕、方应群、汪青等16名同志为学校第二届特约监察员。
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