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领导下,组织和领导本校各级党组织的纪律检查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
二、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校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协助党委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
四、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法规的案件,作出维护和贯彻执行党纪的决定。
五、保护和支持党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受理党员的申诉和控告。
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揭发检举,并按分级负责的原则妥善处理。
七、加强与学校有关部门的协调,健全学校纪律检查网络,发挥整体监督效能。
八、承办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