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
  发布时间:2006-03-20  访问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共江苏省委、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要求,以及江苏省委教育工委的具体意见,紧密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具体办法。        

一、注重预防,明确建立惩防体系的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和工作目标,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教,坚持执教为民、廉洁从教;坚决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纳入学校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全面加强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为学校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工作原则        

按照《实施纲要》的要求和上级党委的部署,从我校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学校多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制定严谨、管用、便于操作的具体实施办法。        

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之中,与建立现代化大学制度相衔接,围绕中心、服务全局,努力营造学校知识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的良好环境。        

坚持用改革的思路和民主的办法防治腐败,针对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深化改革,发展民主,强化治本,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        

坚持求真务实,根据“近期具体、中期原则、远期宏观”的要求,统筹安排,总体规划,提出我校近两年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具体任务,部署今后若干年反腐倡廉的工作。        

3、主要目标        

2006年至2007年,进一步组织《实施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大力组织本《具体办法》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制度建设,着力构建我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并落实工作责任,初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体系运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8年至2010年,按照系统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作的监控机制、惩治腐败的追究机制,建成并有效地运行与我校改革发展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立足实际,全方位构建我校的反腐败惩防体系        

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惩治为一体的完整系统,我校的惩防腐败体系,在加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健全制度,完善依法依纪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形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严肃执纪,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四个方面,以四个子系统的形式展开。        

1、建立健全教育预防子体系        

1)建设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机制。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学校的宣传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总体部署,建立宣传部、纪委办、组织部、党校、工会、学工部、团委联席会议制度,对每年的反腐倡廉教育统一研究、统一规划、协调部署,尽快形成学校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坚持每年突出一个主题开展宣教工作,还可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围绕教育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活动形式,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2)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廉洁行政教育。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大力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法纪教育,使大家自觉做到牢记“两个务必”、努力践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进一步完善校党委、院(系)党总支两级学习中心组制度,学习中心组每年开展“廉洁从政、廉洁自律”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每年召开一次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校、院(系)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党课教育和党校干部培训教学计划,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年给党员上一次专题党课。        

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对新提拔任用和转入新岗位的处级领导干部坚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和上岗廉政培训,使之熟悉岗位职权和相关法纪,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逐步实行校领导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定期谈话制度,完善分管校领导和纪委领导对有关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处以上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3)做好对教育工作者的廉洁从教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全体教职员工,把廉洁从教与发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以多种形式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诚实守信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在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制定和完善《南京财经大学教师行为准则》、《南京财经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自律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教育工作者行为准则,促进学校育人氛围的优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        

4)积极开展对大学生的崇尚廉洁教育。把崇尚廉洁教育列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把廉洁教育融入相关政治理论课程,列出专门章节进行教育,培养和提升大学生崇尚廉洁、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行。对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毕业生,可开设专题党课或“反腐倡廉专题讲座”,提高他们对反腐败斗争形势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认识。        

5)充分发挥校园媒体的宣教作用,让反腐倡廉教育进入各种文化载体。拓宽和创新宣传教育工作渠道和平台,既要充分用好传统宣传教育阵地,更要发挥现代传媒的特殊优势,整合资源,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吸引力和有效性。学校的广播站、电视台、宣传橱窗要开设廉洁文化专题节目,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宣传报道。校报要设立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的专门栏目,学报要把开展反腐倡廉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讨纳入工作范围。要创造条件,办好校园廉政网站(页),以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占领网上阵地。通过各种手段,开展各种活动,在校园内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风尚。        

2、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子体系        

1)完善科学决策制度        

修订完善并颁发执行《校党委议事规划》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对校党委会和校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主要内容进行合理界定,并规范完善各单位、各部门提交决策事项的事前工作程序,加强预案研究、咨询论证和上会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        

健全决策程序,强化决策责任。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严格按规定程序运作,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健全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前向教代会报告,广泛听取教职工代表意见的咨询机制,以及重大问题决策前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协商机制,实行校务公开、民主治校。        

建立健全各院(系)等二级单位的议事决策制度。根据上级的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校内各二级单位要尽快建立和完善本单位的《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等议事决策制度。        

2)规范行政行为制度        

实行校内收费审核制度。校内面向学生的各种收费,必须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由有关部门对拟议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经费使用、经费管理等主要内容逐项报告,经过充分论证、会议批准后,才可施行。未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任何个人、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决定向学生收费。        

完善招生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大力推行“阳光招生”,公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和录取结果,坚决治理把招生录取与收费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在总结历年招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统招本科生、研究生、成教生等各级各类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各类招生工作。        

完善招投标制度。通过贯彻执行《 南京财经大学招标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基建(维修)工程招标,物资设备(器材)采购招标,教材图书采购招标,药品采购招标以及饮食主副食品采购招标等工作。还要积极实行招投标市场廉政准入制度,防止不法商家参与学校的招投标项目。创造条件试行书商准入制,方便学生自行购买教材,直接让利于学生。        

完善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修订适合我校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加强科研经费管理,规范学校科研成果、无形资产的参股行为。        

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全校的财务工作必须由学校统一领导、法人负责,做到管理集中、人员集中、资金集中。完善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科学预算、规范管理,落实经济责任制,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完善资金安全管理制度,严禁进行股票、风险性债券以及其他违规对外投资。完善专项资金、科研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严查严处“小金库”。        

完善干部人事制度。坚决执行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修订和完善学校的相关制度、规定,建立完善组织人事与纪检部门负责人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中层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中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政绩考核标准。        

3)严格廉政自律制度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处两级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做到改革发展与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硬,勇于负责,敢于管理,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责。校党委对院(系)、部(处)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巡视,逐步形成制度。根据上级的要求,学习兄弟院校的有益经验,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实施办法。        

坚决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遵守中纪委提出的“五不许”以及教育部党组“六不准”等规定。修订完善我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研究制订我校的处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相关制度。        

4)切实抓好制度的修订和落实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是建设反腐败惩防体系的关键环节,要集中一段时间集中精力狠抓不放、抓出成效。2006年全校各党政部门要根据党委的要求,联系本部门的实际,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建立健全反腐败惩防体系和促进学校各方面工作规范管理的要求,或修改完善或新建新订,然后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形成文件颁发执行,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        

3、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子体系        

1)建立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按照科学分工、各负其责、有效制约、相互配合的原则,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合理分工,领导班子决策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处理关系到人、财、物的日常工作时,要制定和完善工作程序及决策办法,防止个别人说了算,要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规则、公开办事结果、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2)加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        

重视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校党政领导班子讨论重大决策事项,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各自意见,“一把手”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要不断提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前应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班子成员针对群众的意见和自身的反省要严格开展自我批评,还应该相互诚恳地开展批评,找准问题切实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双重民主生活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生活,接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3)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继续加强对基建工程、财务管理、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教材图书和药品采购、招生考试、职务评聘、人才引进和招聘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禁违规操作、权钱交易,如有发现、严肃查处。        

4)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监督作用        

认真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开展有效的党内监督。积极探索和完善实施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落实和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委会和纪委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委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        

切实加强行政机关的行政监督。学校的各行政部门都有行政监督的职能,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的职权,结合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把反腐倡廉工作和遵章守纪管理与业务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管理部门的监督作用。        

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审计等专门机关的监督。要完善学校内部监察工作体制,在继续重视廉政监察的同时积极开展效能监察和执纪监察。加强审计监督,推行对基建工程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积极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审计、采购比价审计、经济效益审计、加强对二级核算单位、重要部门及较大二级学院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        

努力加强民主监督。深化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以及教代会、学术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特邀(兼职)监察员的监督作用。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制定信访工作细则,健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查案惩治子体系        

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校党委和行政坚决支持纪委和监察处依法依纪办案执纪,坚决支持和配合地方检察机关依法对学校涉案人员侦察办案,通力合作,形成惩治腐败强大合力。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领导干部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党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造成的学校资产损失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物资(教材、图书、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管理、考试招生、人员调动、干部选任、文凭发放等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坚决制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制止并严肃查处在各类办学过程、各种行政行为中的乱收费行为。坚持制止并严肃查处在学术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出现的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学术团体和学术自律组织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中的作用。坚决制止并严肃查处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江苏省教育乱收费党纪政纪处分的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招生考试中的违纪舞弊行为,对教育乱收费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探索、研究制定我校的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把强化责任追究作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环节,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责任人,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地进行责任追究,教育本人警示大家。        

提高依法执纪水平,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健全立案、办案和案件审理程序,确保办案质量,案件审理和涉案人员处理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人的处理要做到宽严相济、重在教育和防范。要建立“两报告一教育制度”,每查办一起大要案件,要形成案件调查报告和案件剖析报告,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专题警示教育。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从管理和监督上堵塞漏洞,逐步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三、加强领导,推动惩防体系协调运作取得实效        

1、坚持党委统一领导        

明确建立健全惩防体系领导体制,党委书记负总责,并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其他党政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同心合力抓惩防腐败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和本《具体办法》的工作要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党委和行政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年初有目标、期中有检查、年末有考核,把构建惩防体系及反腐倡廉工作作为考核学校党政机关和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重要检查内容,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紧密结合、融为一体。        

2、加强纪委组织协调        

纪委要协助党委通盘谋划惩防体系的建设和运行,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对策和建议。要协助党委抓好本《具体办法》中各项任务的分解和部署,按照学校党政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分工明确任务、科学组织、抓好落实,积极发挥职能部门在惩防腐败方面的重要作用,将各方面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负责检查督促学校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根据分工和职责开展工作,协助党委对各部门的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年度考核。        

3、部门切实履行惩防职责        

各党政职能部门要按照学校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规定,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本部门的贯彻计划,定期检查、汇报本部门惩防体系建设情况。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主动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中,切实把好预防关口,形成制度上相互衔接、工作上相互配合、措施上相互配套的良好局面,努力杜绝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4、严格检查考核制度        

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每年检查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能力、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必要条件。对领导重视、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重视、不得力、特别是对于因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发生腐败行为的,要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责任追究。        

5、加强理论研究、勇于实践创新        

在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建设惩防体系的工作中,学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借鉴国内外、省内外反腐倡廉工作的有益成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高校及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和实践,不断提高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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